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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车辆收费存在四个弊端

1999-05-3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近几年来,全国交通(包括道路、水路)和车辆方面的收费(包括基金、集资)项目逐年增多,金额不断增大,有些地方已处于失控状态。据了解,目前国内公路交通和车辆收费存在的问题包括:

1、项目繁多。根据对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有关调查数据的不完全统计,1997年全国涉及交通和车辆的各种收费经归并后约有530项。其中,按部门划分,交通部门有331项,建设部门有59项,公安部门有140项。按审批权限划分,属于中央批准的有39项,省级批准的有246项,省以下批准的有245项。

2、重复设置。除国家规定收取用于公路维护和建设的养路费、车辆购置附加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外,多数省及省级以下政府及所属部门又层层加收了公路建设资金、重点交通建设资金、新车购置附加费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费、公路客运建设费等项目。这些收费项目重复设置,加重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。

3、越权设项。据初步统计,1997年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中,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有245项,占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总项目数的46.2%。全国各个省(市、区)几乎都存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的现象。

4、资金巨大。1997年全国交通和车辆收费资金约1626亿元,占同期全国收费资金总额的38.8%。其中,按部门划分,交通部门收费资金有1495亿元,建设部门收费资金有49亿元,公安部门收费资金有82亿元。按审批权限划分,中央批准的收费资金为1192亿元,省级批准的收费资金为127亿元,省以下批准的收费资金为307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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